重庆三峡城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关于
《进一步加强文明施工统一要求》通知
各处室、各项目部:
为加强对企业施工文化的宣传管理力度,进一步扩大“重庆三峡城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”的社会知名度,充分展示壹级企业的整体形象。经公司研究决定,现将本公司的文明施工统一要求通知如下,同时进入公司网站发布,各处室、各项目部要从接知之日起认真遵照执行。
一、工地围档
1、施工现场应按照规定设立连续、封闭的围挡,围挡高度为1800mm~2200mm,不得使用竹笆、彩条布、砌体干码等,禁止以房代墙。(详见“施工围挡图”)
2、围挡上不得有“乱涂写、乱张贴、乱刻画”等现象。围挡有破损、污渍的,应及时修复、清洗、见新。施工围挡应保证稳固、安全、美观、整洁。(围档宣传图案详见“围挡广告图1~6”)
二、施工大门
1、施工大门应设置门柱、门头,门柱和门头用6号角钢做框架,外罩1.5mm厚冷板,图案和文字采用高清广告布展示。大门应采用铁皮封闭,不得采用易燃材料封闭,门扇上应标明“三峡建司”四字,大门一侧留1000mm×1800mm小门。大门宽度不得小于6米,门头必须设置企业标志,并对出入口处采取硬化处理。(详见“施工大门示意图”)
2、现场应设置门卫房,有门卫和健全的出入管理制度。(详见“门卫室施工图”)